出口报关资料要求:
必须提供的资料:报关委托书、发票、箱单、申报要素、报关单。
单据制作要点:
1.发票上请显示:发票号,合同号;(化工品提供合同签约日期)
2.起运港国家、目的港国家,请加中文显示;
3.成交方式、结汇方式请显示;
4.品名,只要中文显示,不要任何关于品名的英文显示;
品名对应的申报要素需显示在发票上,或者单独提供在已盖章的纸上有品牌或者型号的需在单证上注明;
5.非湖北企业报关,请显示生产厂家全称及境内货源地:
如果不申报生产厂家请提供“异常线路说明",境内货源地默认为经营单位所在地;
6.CNF的货物,需申报海运费,并在发票上显示;
CIF的货物,需要申请海运费、保险费,并在发票上显示;
进口报关资料要求:
必须提供的资料:报关委托书、报检委托书、发票、箱单、合同、提单、申报要素、报关单。